学术委员会章程
第一条 “山东省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业软件重点实验室”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。
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相关学科的造诣深、水平高的科学家组成,同时也吸收学术上有创新的年轻学者参加。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2名,委员12人,学术委员会共 15 位专家,其中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,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:
1. 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;
2. 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每年度基金申请;
3. 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;
4. 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;
5. 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。
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:
1. 每年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,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;
2.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,在发扬民主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,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。
第五条 如因工作需要,报请学术委员会批准,实验室可聘请实验室学术顾问若干名,协助学术委员会指导工作。
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,每次换届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,换届聘任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。
第八条 实验室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,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。
山东省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业软件重点实验室
2025年05月20日